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1-08-16
|
點閱數:
263
選舉公告:110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選舉公告
- 票選時間:110學年度期初校務會議110年8月27日─11時至13時。
- 每人圈選3人,超過3人以廢票論。
- 依據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本校教評會置委員15人,除校長、家長會代表1人、教師會代表1人為當然委員外,餘12人為票選代表。
- 任一性別委員應佔委員總數之三分之一以上,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若全體委員單一性別未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或未兼行政之委員數未達規定,逕依得票數較高者依序調整提列。
五、109年7月14日校務會議決議:秀才分校保障教評會委員1人,由分校推選。
六、110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之任期,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