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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教務處 | 2014-05-26 | 點閱數: 278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20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073667號函辦理。
二、旨揭甄選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如附件):
三、報名資料、組別及參賽人數:
(一)報名資格:國中或完全中學國中部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長期代理教師或教育實習生(教育實習生須與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合作參賽)。
(二)甄選組別:語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領域等七組。
(三)參賽人數:每件作品至少3人合作參加(鼓勵團隊合作)。
四、收件日期:103年12月16日至104年1月15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充足的時間讓教師們能以增進學生學習為核心,實踐滿足學生的學習差異和提升學習成效的教學力。
五、收件地點:請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事務處收(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封袋上請黏妥封面。
六、評選標準:教學活動與流程能突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概念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補救教學及適性輔導等精神與理念,標準包含:教學目標明確性、教學設計適切性、教學策略有效性、教學評量多元化及教學媒材與回饋。
七、各組擇優獎勵(各組視件數或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
(一))特優:各3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功1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二)優選:各5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2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1,2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三)佳作:各若干,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1次,每人獎狀1張。
八、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彭進財先生、聯絡電話:0988-492250、e-mail:ccpang4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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