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024)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第2次徵件一案,請貴校踴躍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043號函辦理。 |
二、 | 國教署前以112年11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0121號函及本局112年12月5日桃教小字第1120121097號函(諒達)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竣事,現為增加提供國中小學生暑假期間英語學習機會,並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國教署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並預計補助30校,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
(一) | 教育訓練時間:113年7月7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2日(星期五)。 |
(二) |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3年7月13日(星期六)至7月26日(星期五)。 |
三、 |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13年2月21日(星期三)前,檢具申請資料(如附件三及五)1式3份免備文逕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電子檔請同步寄送至e-mail:sh10024491@ms.tyc.edu.tw),俾利本局辦理初審作業。 |
四、 |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教署第1次核定補助,則不再重複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