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
一、(背景說明)
國民中小學教科書,早期係由教育部國立編譯館單獨發行,爰被稱為「部編本」,民國八十五年起逐年開放民間出版業者編撰印行,因教材須經教育部審查合格,故民間業者發行者稱為「審定本」。目前國民中小學教科書係依「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規定,由學校校務會議辦理教科書選購作業事宜。鑒於教 科書出版市場開放後,陸續傳出市場上有部分「審定本」出版事業為爭取首次銷售機會或為繼續保有市場占有率,乃採取贈送教具、贈品之行銷方式,以爭取銷售機會;亦有藉套書銷售行為,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或限制經銷商轉售價格等情事。其中餽贈教師佣金或其他變相不正利益之行為,實已涉及貪瀆、違反教師法等規定,對於我國國民義務教育產生負面之影響。
前開諸多不正當之行銷行為,已明顯影響全國國民中小學教科書之選用,對於未採行相同行銷行為之其他競爭同業而言,亦造成不公平競爭現象。本會為維護交易秩序、確保公平競爭,爰彙整分析相關業者可能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行為態樣,研訂本規範說明,俾利業者遵循辦理,同時作為本會處理相關案件之參考。
其他說明詳見下列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