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國中因應新型流感辦理補課暨定期評量補考措施方案
一、 依教育部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教育部98年9月10日台國(二)字第0980157449號函、「桃園縣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規定」及「桃園縣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桃園縣因應新型流感辦理國民中小學學生補課暨定期評量補考作業模式」辦理。
二、 因應新型流感停課,有關學生課業學習及補課原則如下:
1、 由教務處會同各相關班級導師與任教教師為學生規劃停課期間學生居家自主學習之進度,或其他學習活動。
2、 凡因新型流感停課之班級,均應擇定時間到校補課。補課時間可利用假日(含週末、週日、一般假日、寒暑假等),或正常上課後之課後時間補課。
3、 倘全校停課,由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彈性調整上課日期,補課時間可利用假日(含週末、週日、一般假日、寒暑假等),或正常上課後之課後時間補課。學校開學日若達學校停課標準,即順延舉行,並依規定補課。
4、 在不違反停課期間原授課節數原則下,由教務處依據節數與師資調整授課時程以進行補課。
三、 因應新型流感停課,如適逢學校辦理定期評量,應由學校另行辦理補考,其處理原則如下:
1、 個別學生補考:依本校現行規定辦理個別補考事宜。
2、 班級停課補考:
(1) 適逢定期評量日,惟不影響評量課程範圍者,於復課後1週內實施全班補考。(時間、科目、監考由教務處安排並提早一天前公布或告知相關師生)
(2) 因停課影響部分評量課程範圍未授完者,視當時停課影響程度及疫情發展由各學習領域小組斟酌課程進度調整評量範圍,並依原定期程進行評量;或由停課班級於完成原訂評量課程進度後1週內實施全班補考。
(3) 該年級(同學年)三分之ㄧ(含)以上班級停課,且依期進行定期評量有其困難者,得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定調整定期評量實施日期及次數。
(4) 辦理定期評量倘採取筆試,則於教師命題時編製難易度相近之複本試卷,於定期評量辦理日期前以隨機方式抽選使用之試卷,另一份備於倘需補考時使用,以確保評量之公平性。
(5) 因應新型流感班級停課或學生因疑似或確定感染請假辦理之補考,考量係屬不可抗力事件,非可歸責於學生,其評量成績按補考實得分數計算。
四、 因應新型流感學生請假之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相關原則如下:
1、 學生個人發燒疑似感染或確認感染,應核予病假,利其就醫,惟不列入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且為避免學生爭取「全勤獎」之榮譽而隱匿病情到校上課,全勤獎不採計該病假。
2、 班級達新型流感停課標準時,考量學生須另行補課,爰不需核予假別,亦不列入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五、 本措施方案經邀集家長會、教師會參與研商,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通知親師生知悉,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