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本府教育局113年5月20日桃教人字第1130046144號函辦理。
2、查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規定以,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
3、惟考量寒暑假期間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仍有返校服務或緊急校務聯繫等需求,及簡化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出國程序,未兼行政教師於正常例假日及寒、暑假出國需「核准」改為「備查」,爰教師倘有出國需求,仍需完成出國備查(填寫出國報備單,以完成備查手續)程序。
4、檢附本校未兼行政教師寒暑假出國報備單及原函各1份,另報備單業已置放於本校網頁/檔案中心/05人事室/人事常用表格/出國/未兼行政教師寒暑假出國報備單,有需要的老師請自行下載使用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