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開放措施即日起調整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8月17日市政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考量疫情趨緩,本市各級學校室內場地調整為開放民眾租借使用,倘各校評估租借單位確有提供防疫計畫之必要,亦可請租借單位提報防疫計畫供學校審查後辦理。
三、室外場地(含籃球場及遊具等)則維持供民眾運動、租借及使用,並於每週定期實施清潔消毒,另請提醒入校人員及租借單位配合相關防疫作為,以降低疾病傳染風險,維護師生健康。
四、請各校將前揭校園開放訊息公告於學校網站及門首周知,本市將持續觀察疫情發展情況,滾動式修正校園場地開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