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實施方式及甄選內容詳如旨揭計畫: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教師(含實習教師與代課教師,可聯合命題)。請各校至少提報1件參賽作品,每件參賽人數至多6人。
(二)報名送件期程:於111年9月6日至10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備齊報名所需資料,以掛號逕寄福豐國中參賽。
(三)獎勵辦法:
1、特優5件:每人嘉獎1次;支給撰稿費870元/千字及圖片使用費200元/張,每件至多3,500元。
2、優等10件:每人獎狀1張;支給撰稿費870元/千字及圖片使用費200元/張,每件至多2,000元。
3、入選10件:支給撰稿費870元/千字及圖片使用費200元/張,每件至多1,000元。
三、本案計畫聯絡人:福豐國中王靜新老師,電話:03-3669547分機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