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2年4月7日原語認字第1120000875號函辦理。
二、旨案補助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
1、參加112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原住民籍考生,且限就讀於111學年度之國民中學八年級、九年級;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專科學校五年制四、五年級;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級等在學學生得以申請。
2、團體報名考生人數達15人以上公私立學校之租車費用且限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
3、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二)補助項目:
1、交通費:
(1)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
(2)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
(3)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
2、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
3、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專職原住民族族語老師、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服務專線:
1、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電話:02-2341-8508)。
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電話:02-7749-3664)。
三、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