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公告:112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選舉公告
- 票選時間:112學年度期備課日112年8月28日─10時至13時。
- 每人圈選3人,超過3人以廢票論。
- 依據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本校教評會置委員15人,除校長、家長會代表1人、教師會代表1人為當然委員外,餘12人為票選代表。
- 任一性別委員應佔委員總數之三分之一以上,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 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若全體委員單一性別未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或未兼行政之委員數未達規定,逕依得票數較高者依序調整提列。
- 109年7月14日校務會議決議:秀才分校保障教評會委員1人,由分校推選。
- 112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之任期,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