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2年12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8253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係透過辦理科技領域教學活動等多元化活動,培養學生的科技素養,提升中小學科技領域教學品質,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5萬元(經常門)為上限。 |
三、 | 受補助學校需指派教師參加本市科技中心所辦理之科技領域課程教師研習進行培訓,至少參加3場次,於培訓完成後回校進行學生教學,並至輔導中心官網(https://tech.k12ea.gov.tw/admin/)上傳實施紀錄、教學回饋。 |
四、 | 申請項目說明如下: |
(一) | 參訪或與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合作辦理科技領域活動(優先錄取)。 |
(二) | 科技體驗營隊。 |
(三) | 科技體驗巡迴與推廣活動。 |
(四) | 科技領域教學展示與競賽活動。 |
(五) | 科技產業體驗探索活動。 |
(六) | 新興科技推廣相關活動。 |
五、 | 請有意申請者於113年4月17日(星期三)前,將計畫申請書正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本局,並請將申請書電子檔(含PDF及WORD檔)及承辦人聯絡資訊表寄至10051516@ms.tyc.edu.tw信箱,俾利審查。 |
六、 | 未曾辦理旨揭計畫之學校,請於113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填報後臺帳密申請表,並寄至前開信箱,以利後續向國教署申請帳號及密碼。 |
七、 | 檢附「子計畫3-科技教育學習及探索活動」實施計畫申請書、承辦人聯絡資訊表及後臺帳密申請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