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月13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190903A號函辦理。
二、請加強自我傷害高危險學生之辨識與關懷,以協助學生在面臨人際、
情感、情緒、生活與課業學習問題時,能即時提供輔導。
三、請本於健全及推動學生輔導體制,運用輔導工作初級預防、二級預防
及三級預防觀念,並以發展重於預防,預防重於治療之教育理念,積極
激勵所屬教師參與學生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資源,提供多元輔導管道,
建構輔導資源網絡,期在親師合作下,讓每一位學生隨時都有人照顧輔導。
四、檢送修訂「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