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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5-04-08 | 點閱數: 300

說明:

一、依據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4年度計畫辦理。
二、計畫內容:
 (一)服務對象: 本市國中小及市立高中學校實際參與學生輔導工作之教師及
      專輔人員。
 (二)服務範圍:學生輔導相關問題諮詢、親師溝通議題諮詢等,可以個別或
      團體方式進行諮詢。
 (三)服務期間:2015/04/13-2015/07/31,以學校上班時間(08:00-17:00)為
      原則,非上班時間可先自行與兼任專輔人員確認。。
 (四)服務方式及地點:
   1. 本計畫有年度時數限制,申請者需事先預約,以確認時數。
   2. 每位申請者每學期以3次(3小時)為原則。
   3. 由中心外聘兼任心理師或社工師提供諮詢服務,於本中心總部(中壢國中)、
     申請者所屬學校會談室或兼任專輔人員提供之場地進行諮詢。
 (五)申請方式:
   1. 中心安排:申請教師可填寫申請單〈務必提供2~3個半天時間〉email至本中心
     公務信箱(tycsgcc@tyc.edu.tw),中心將安排兼任專輔人員於上班時間在中心
     總部(中壢國中內)進行諮詢服務。
   2. 申請者自行尋找:申請教師亦可先與和本中心合作的兼任專輔人員〈名單如
     附件〉協調場地及時間後email中心,待中心回覆確認可用時數後即可進行。
三、本方案僅接受教師本人提出學生輔導相關諮詢服務申請。
四、相關計畫及申請表詳如附件,填妥後逕行E-mail到中心公務信箱
   (tycsgcc@tyc.edu.tw)或傳真到本中心(Fax:4255581),完成後請再電話確認
   (電話:4250599#61)。
五、兼任專輔人員名單之調整可參見本中心網頁 http://163.30.123.244/tycsg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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