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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5-11-17 | 點閱數: 356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4條及本市104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辦理。 二、目的:建立身心障礙班資訊融入教學教師團隊,充實身心 障礙班資訊設備,提升特教教師資訊素養及教學服務品質 ,並提供專業知識資源分享,以提升本市身心障礙班教學 成效。 三、本案辦理方式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設置身心障礙班(含集中式特教班、資 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之國民中小學。預計甄選出25所學 校。 (二)審查機制:由本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評選工作(預定於 104年11月24日至27日間辦理)並公告通過名單。 (三)設備購置:通過學校每校預定補助資本門經費10萬元購 置教學設備,並於104年12月25日前完成購置及第一階 段請款,且於105年1月8日前完成第二階段經費核結事宜 。 (四)實施教學:通過學校須擇定一領域、某一單元(至少4 節課以上)之教案,並於104學年度下學期實施課程教學 。 (五)成果發表:預定於105年6月中下旬辦理資訊融入身心障 礙班教學成果發表,辦理地點:內壢國小。 (六)成果彙整:成果發表結束後,本局將彙整各校發表成果 資料(如簡報及教學成果等)彙編成冊並發送相關學校 。 四、請欲申請學校依規定格式擬定計畫書(一式三份,雙面列 印),於104年11月23日(星期一)前送件至本市內壢國 小輔導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該校每日 上午9點至下午4點止收件,聯絡人:王蕙華特教組長,聯 絡電話:4635888分機610。並請貴校寄送一份電子檔至內 壢國小電子信箱(whhjessica@gmail.com),以利該校彙 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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