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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輔導主任許清楓 - 研習資訊 | 2016-09-12 | 點閱數: 525

桃園市105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國中教師補救教學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實施方式:
(一)研習對象:本市國民中學新進教師或現職教師以及三個
月以上長期代理代課教師(含儲備教師)尚未完成補救
教學8小時研習者。
(二)研習日期:105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
時10分。
(三)研習地點:本市同德國中(地址:桃園市南平路487號)

(四)報名方式:請逕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
同德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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