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時間:101年 11月30日(星期五),18:30~21:00
二、地點:桃園縣山頂國小一樓視聽教室(桃園縣龜山鄉頂興路2號)
三、講題:「看見孩子天才.賞識孩子的獨特」
四、講師:板橋地方法院少年保護官 盧蘇偉先生
五、請各校承辦處室協助事宜:
(一)影印發放講座通知單(含報名表)受理報名。
(二)完成家長報名統計表並於101年11月23日前將電子檔案回傳wang5225@gmail.com信箱或
傳真:03-3207076,以利本校彙整統計人數製作簽到簿。
六、首次參加之家長於簽到時發予學習護照,日後參加其他場次,請攜帶本護照以累記認證章,家長可依教育學堂課程表選擇參加,同一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將由桃園縣政府頒發「學習楷模」獎,連續二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發予「學習典範」獎。
七、教師請於11月30日中午前上教師研習系統「山頂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八、本案聯絡人:山頂國小訓導主任王志宏,聯絡電話:03-3207244轉310,傳真:03-3207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