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新北市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附錄三】」修正表1份,請轉知有需求之學生及其家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月21日新北教特字第1090139133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後之簡章已公告於新北市特教資訊網及新北市適性輔導安置網,修正部分說明如下:
(一)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動力機械群對應分析增列「科學推理」一項。
(二)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農業群對應分析增列「創意」一項。
三、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黃鈺輔導員(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