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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輔導室 - 學生活動 | 2020-02-11 | 點閱數: 309
為協助15歲以上未滿18歲未就學未就業少年,勞動部業於108年3月5日發特字第10805026342號公告「認定15歲以上未滿18歲未就學未就業少年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十款所定人員」,提供是類少年就業服務資源及相關津貼補助,協助其順利就業。 公告周知,如有需要協助,請洽摺頁上各負責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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