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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0-07-24 | 點閱數: 706

1. 報考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代理()教師甄試,並獲得楊梅國中本校 表演藝術 科代課教師錄取 李○威 已通知本校並確定放棄錄取資格~

2. 上開缺額本校預計於楊梅國中109_19-11次代理教師辦理甄選事宜,此缺額非新增缺額,故第9-11次徵選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3.徵選之相關事宜請詳閱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7~1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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