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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1-04-19 | 點閱數: 362

依市府來文節錄如下: 原公文如附件

查村里長辦公室非屬中央及本市規定之採計單位,爰所核章之志願服務學習時數無法採計,惟各村里長辦公室於社區長期招募辦理之志工活動若檢具從事符合志願服務學習精神之相關活動資料,經學校認可後,納入校內服務學習規劃,仍可由學校核實認證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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