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ms.ymjhs.tyc.edu.tw/teach \
link to https://tyc.entry.edu.tw/NoExamImitate_TL/NoExamImitate/Apps/Page/Public/ChooseSys.aspx \
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 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 康檢查補助標準表」1份。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新增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 (含職務代理人)為補助對象。
(二)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40歲以上未滿50歲之公教人員健康 檢查補助調整為每人每2年新臺幣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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