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甄選臨時人員(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助理人員-20小時/週)一名,備取若干名。
(二)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持高中(職)以上學歷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
4.對身心障礙學生具有愛心、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尤佳。
5.特殊條件: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備中文輸入能力,上網填報資料能力)。
(三)工作時間:
1.20小時/週(一名):每週一~五,工作時間需依學生課表安排,一週不超過20小時。
(四)工作項目:
1.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2.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3.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教學、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4.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5.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6.助理員每日需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報服務紀錄。
7.協助特教組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五)聘用辦法:
1.本案聘用期間預計為111學年度第一學期111年8月30日起至112年1月19日止(每小時薪資依勞保規定)。第二學期:112年2月13日至112年6月30日止
2.教育訓練:本案人員應接受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或研習,每學期並應接受校內5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或研習。
3.本案職缺依桃園市教育局相關計畫及預算(經費)辦理,若此計畫終止或預算(經費)無法支應,則雙方之契約自然終止。
(六)工作地點:楊梅國中(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
(七)報名方式:親送楊梅國中(輔導處)或郵寄辦理。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16日。
(九)甄選日期:8月17日上午十點。
(十) 檢送資料:學經歷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以上繳交影本,正本於甄選當日驗後發還)、照片二吋一張、履歷表。
(十一)甄選地點:楊梅國中輔導處。
(十二)甄選方式:資訊測驗、口試等。
(十三)甄選評分依比例採計:資訊測驗佔30%、口試70%,總分70分以下不予錄取。
(十四)如有疑問請致電楊梅國中輔導處,電話03-4782024轉分機611洽高組長或分機610洽許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