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六等2階(39960元起)-
名額:1
有效期間:112/04/26~112/05/17
資格條件:
1.具有本國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或具有本國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各該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應考資格者。
2.如具特教專長、汽車及駕照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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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1.學生個別、團體輔導。
2.建立與管理學生輔導資料。
3.評估學生轉介就讀事宜暨籌辦轉介就讀會議。
4.輔導專業諮詢服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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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楊梅國中秀才分校(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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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a092243728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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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一) 甄選專業輔導人員1名,備取2名。
(二) 薪資
1.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6條及第19條資格及年資辦理敘薪。
2. 公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契約訂定;其基準如下:
具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位之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六等三階支薪基準起用之(42120元),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
具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碩士學位以上之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六等四階支薪基準起用之(44280元),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
依第六條第一項聘用之人員,以相當六等二階支薪基準聘用之(39960元)。
具第五條第一項相關專業資格證書之專業輔導人員,且具第四條第三項實務工作年資者,得併計年資敘薪。
(三)報名相關資料
1.一年一聘,本案聘用期間預計為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2.本案職缺依教育部、本市教育局相關計劃及預算(經費)辦理,若此約聘計畫終止或預算(經費)無法支應,則雙方之契約自然終止。
3.報名方式:親送本校或郵寄報名。
4..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17日下午16時,請於報名時間內送達,位於時間內送達者,視同不合格。(郵寄者請務必電話告知承辦人寄送時間03-4756261轉分機610)。
5.檢送資料:學經歷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照(以上繳交影本,正本於甄選當日驗後發還)、照片二吋2張浮貼、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6.甄選方式:(1)視本校需求通知面試,不符合者,則不予通知。(2)資訊測驗25%、筆試30%、口試與實務演練佔45%,總分70分以下不予錄取。
7.甄選時間:報名截止收件後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錄取者,於報府同意備查後公告錄取名單,並電話通知報到。
8.甄選地點:楊梅國中秀才分校(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
9.如有疑問請致電秀才分校,電話03-4756261轉分機610洽梁組長或分機111洽李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