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依教育部108年06月28日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九條規定,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2.僅提供親師生知悉本次段考各科目學習成就區間,不作升學或其他與商業利益相關之作為。 3.本表內容請勿任意轉載或作非經本校公務授權之用途,違者責任自負。 4.總平均計算方式為國、英、數、自、社五科平均;平均分數=[國+英+數+自+((歷、地、公)/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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