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2條、第5條及第7條辦理。
二、為使國人重視家庭世代關係,落實傳統核心價值之家庭倫 理與品德教育,彰顯祖父母對家庭社會之貢獻與重要性, 並推動教育部發起之「祖父母節」活動。
三、本活動係由家庭教育中心提供免費的明信片,民眾可透過明信片將關懷或感謝傳遞給家人,於112年6月1日至9月1日期間,將收到的明信片照片上傳活動網站,就有機會得到精美禮品。
四、請七年級各班導師發下明信片,由學生寫下對祖父母或其他長輩的感謝之言,於開學後繳交至輔導組,截止日期為9/15(五)前。每班擇優選出最優作品3件,敘嘉獎一次,並張貼在大導師室旁公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