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1條、第6條及第19條規定,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1月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3970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39702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倘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王宥甯小姐(電話:02 773674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