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楊梅國中112學年度「學生改過銷過輔導營」實施計畫
壹、宗旨:
提供因違規記過之學生改過、銷過的機會,並積極鼓勵學生革除不良習性、行為,順利完成國中學習生活。
貳、對象:本校學生。
參、實施日期、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01/23、24、25下午(13:00-16:00);01/29、30(09:00-12:00、13:00-16:00)共計七個時段,學生可選擇自己適當之時間參加。
肆、課程:
儀態訓練、愛校服務、社區服務等。
伍、銷過規定:
(一)開放違規學生(警告三支以上(含三支)),經家長及導師同意後報名參加。
(二) 本次活動以九年級為主,預計招收20位。
(三)銷過規定與服務時間:小過2天、警告1天。
陸、輔導期間服儀規定:
(一)穿著本校運動服裝,注意自身身體狀況,攜帶保暖衣物。
(二)頭髮請務必保持乾淨、整潔、健康,以清爽為主。
柒、報名規定:
(一)請同學們填寫相關資料,並確認自己可以參加的時間及懲處名目。
(二)報名後請假或不假未到、態度不佳者,不得再參加本次銷過活動。
(三)如違反前條規定無法完成銷過者,後果自負。
捌、此實施計畫經 鈞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