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ms.ymjhs.tyc.edu.tw/teach \
link to https://tyc.entry.edu.tw/NoExamImitate_TL/NoExamImitate/Apps/Page/Public/ChooseSys.aspx \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13年2月19日台內宗字第1130560438號函及本府113年2月20日府民儀字第1130045294號函辦理。 二、 查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和平紀念日當日下半旗一日。」,第8條規定:「下半旗時,應先將國旗升至桿頂,再下降至旗身橫長二分之一處。降旗時,仍應升至桿頂,再行下降。」,第9條規定,「下半旗時,與國旗並列懸掛之旗幟,其高度不得高於國旗。」。 三、 惠請貴校依上開規定辦理。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