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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國中防疫停課不停學專區

113學年度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平台(請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

資訊組 - 總務處 | 2013-02-18 | 點閱數: 608

國稅局提供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
請有需要的同仁依時提出申請。

一、為協助幼兒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職員首次於102年5月份順利辦理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其符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規定之適用對象及條件者(詳申請書符合適用條件8項勾選項目),可於102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向各地區國稅局提出申請,並經國稅局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即可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二、符合稅額試算服務條件之首次申報者如欲申請稅額試算服務,可於今(102)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以下列方式提出申請;有扶養直系尊親屬及滿20歲以上子女者,請檢附上開人員之同意書(如附件)送交國稅局:


(一)線上申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 nat.gov.tw)提出申請;扶養親屬
同意書請於今(102)年3月18日前送交各國稅局。
(二)親自申請或委託申請:請依式填妥申請書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自就近向國稅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申請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三、本項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係國稅局依申請人申請資料,經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即以申請人為納稅義務人並據以計算其應納稅額,於今(102)年4月25日前以申請人選定之試算書表提供方式,主動提供稅額試算書表,申請人亦可自今(102)年4月25日起利用網路(http://tax.nat.gov.tw)、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是否適用;如經國稅局審核不符合適用對象及條件者,仍請於今(102)年5月份自行辦理結算申報;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稅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辦理

四、相關附件請點選下方檔案下載。包含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請書、首次申報扶養親屬同意書暨國稅局各單位地址及電話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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