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2年1月22日桃教小字第1020004669號函及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0
5718號函續辦。
二、教育部每年舉辦教學卓越獎活動,期能鼓勵教學著有成效
之教師,並提升教學品質;本案本局委請中平國小辦理縣
內初選作業。
三、本案相關資訊如后(詳如計畫):
(一)參加對象與資格:
1、本縣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含教保服務人員)組成之教學團隊,大專以上教師不
得參加,若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該團隊參賽及獲獎
權利。
2、教學團隊組成教師必須為同一縣市內具有合格教師資
格之現職專任或長期代理(或實質連續任教滿2學期)
教師3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代課及實習教師不得參加)
。
3、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3年內均未曾獲得本獎項之
金質獎。
4、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均未獲得101年度本獎項之
銀質獎。
5、參加類組分幼兒園、國小及國中(含縣立高中與私立
高中之國中部)等3組。
(二)辦理期程:
1、報名起迄及繳交方案全文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2年3
月1日(星期五)。
2、方案發表初審:102年3月13、14日(星期三、四)。
3、複審訪視輔導:102年3月20至25日(星期三~一)。
4、決審發表(全縣研習觀摩會):102年3月28、29日(星
期四、五)。
5、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學校資料送交中平國小截
止日:102年4月10日(星期三)。
6、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學校資料送交教育部截止
日:102年4月12日(星期五)。
(三)本案倘有其他疑問,請洽承辦學校中平國小教務處主任
趙廣林,連絡電話:4902025#210。
四、本案本局同意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以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