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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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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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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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進修碩博士學位同仁注意,取得學歷提敘事宜!
一、 進修碩博士學位之教師注意:
1. 若7月31日以前取得碩士學位,且於7月31日以前辦理提敘完畢者( 提敘生效日以送件到縣府郵戳日期為準 ),則該學年度之成績考核如為四條一、二款可再晉一級!
2. 如果預計7月31日以前可取得碩士學位者,應主動預先與人事室告知聯繫,俾利先行確認準備送件相關資料!俟取得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後,請即刻送到本室,辦理後續事宜。
二、 再次提醒:請務必主動依下列進修四步驟確實至人事室辦理,以維護提敘權益:
1、報考前:先填寫參加進修申請書(附上報考簡章),學校同意後方得參加考試。
2、錄取後:務必將「錄取通知書」送人事室(每學年作為列入進修名冊依據,俾送縣政府備查;辦理提敘時,縣府會查核該人員有無列冊)。
3、休學時:請填寫「休學報備書」(附上休學證明);爾後辦理提敘時,休學年資不計入進修年資,如休學為一整學年且在校服務成績優良可計入提敘年資。
4、取得學位:即將取得學位前,請先檢附資料預告人事室,一旦拿到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資料齊全即可報府辦理提敘事宜,提敘生效日以縣府掛號日為準。( 7/31日前提敘生效則次學年度考績可再晉一級)
※ 辦理學歷改敘時,以上每個步驟之資料皆要提供給縣府,缺一不可,切勿遺漏,否則影響敘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