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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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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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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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若有意願捐款大陸地區四川震災(縣政府社會局辦理捐款專戶)同仁,請於102年5月1日前至人事室繳交,本室將依函示協助彙整劃撥並送捐款明細予縣政府!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102年4月23日府人給字第1020098116號函辦理。(如附加檔案)
二、有關大陸地區四川省雅安巿地震造成當地居民生命與財產損失,鼓勵同仁發揮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的精神,自由樂捐,以協助災民度過危機及難關。
三、依財政部90年9月12日台財稅字第0900455181號令,個人如為機關、團體、學校或事業單位之員工,其賑災之捐獻係由機關、團體、學校或事業等單位經收彙總捐獻,致僅取得一張統一捐獻收據者,可憑各該機關、團體、學校或事業單位填發載明受捐贈單位名稱之收據,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本府社會局將依捐款總金額開立收據予各機關學校,捐款人部分,則由各機關學校另行開立收據(捐贈單位為各機關【構】學校)予捐款人。
四、各機關(構)學校對捐款事宜如有疑義,可洽本府社會局承辦人林奇惠小姐,電話:3322101轉6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