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案補助本縣國小在學學生116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3,000元;國中在學學生
77名,為每名每學期獎助學金4,000元。
二、本案補助對象:
1、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者,經學校導師出具證
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3、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
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4、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出具證
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三、學生需繳交文件(請依順序裝訂):
1、申請書。
2、低收入戶、家庭突生變故、其他清寒或災變證明文件
校內截止日期:9月1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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