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103年10月15日竹女輔字第1030001873號函辦理。
二、本府教育局同意參加研習教師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
公(差)假登記辦理。請有興趣參與之輔導教師於103年11月5日前至全國教師在
職進修網報名,每校報名至多2名,錄取20名為限。
三、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供參。
四、本案聯絡人: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彭滋萍主任,電話:03-5456611分機600,
或曾素貞小姐,分機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