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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5-04-17 | 點閱數: 42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104/04/17~104/04/2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具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學生傷病處理及健康中心業務。90%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0%

工作地址

楊梅國中秀才分校(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本約聘人員為護理師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104429日起至1041231),於約聘案期滿或護理師銷假上班則無條件解僱,約聘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職等為六等280薪點,每月33,908元。2.報名方式:親送或郵寄報名。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424日下午4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3.檢送資料:學經歷證明文件、護理師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檢附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文件(以上繳交影本,正本於甄選當日驗收後發還)、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照片、基本資料、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4.甄選時間及方式:另擇優通知,甄選地點:楊梅國中秀才分校(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5.電話:03-4782024分機711人事室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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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資訊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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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478202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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