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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5-04-17 | 點閱數: 282

主旨:轉知教師經臺閩介聘至高雄市國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4年4月15日高市教小字第10432361400號函辦理。
二、高雄市餐旅國中自104年8月1日起將改隸為國立學校,未來臺閩介聘至該校之教師將不得參加該市市內介聘,請轉知貴校所屬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三、依據該市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規定,介聘至該市特偏地區之教師須至少服務滿六學期,始得參加該市市內介聘,可於該局網頁→法令規章→搜尋「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詳閱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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