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15-06-11 | 點閱數: 327
需滿足以下資格,方能提出申請:

  通過103學年度下學期無力支付午餐資格者 有參加暑假輔導課者

註:
1.      本補助將提供暑假輔導課程期間之午餐。

2.      因上學期已審核,故本次申請不需提供證明文件。

表格請至學務處領取,並請於104.6.22中午前繳回學務處衛生組,逾期視同放棄。

:::
:::

登入

114新生專區

個人資料保護作業專區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聯絡人 :資訊組長
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
電話:03-4782024#211
Email:s6131453@ms.tyc.edu.tw
公開作業    保管項目增修表
個人資料保護法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站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