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教師活動
|
2011-03-04
|
點閱數:
628
二、參與資格
本部中部辦公室、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初選合格推薦者,並應符合下列各點:
(一)必須為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組成之教學團隊,大專以上教師不得參加,若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該團隊參賽及獲獎之權利。
(二)教學團隊組成教師必須為同一縣市內具有合格教師資格之現職專任或長期代理教師3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代課及實習教師不得參加)
(三)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3年內均未曾獲得本獎項之金質獎。
(四)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均未獲得99年度本獎項之銀質獎。
三、審查方式
(一)評審委員就各團隊書面資料(請務必符合繳交複選文件規定)及觀察紀錄表(觀察員到校實地訪視)先行審查。
(二)以方案發表方式進行,發表時間共30分鐘(含口頭發表15分鐘、評審提問及團隊回答共12分鐘及轉場3分鐘)。
(三)口頭發表時,應善用簡報軟體或影音光碟並結合音效及口語解說呈現。
(四)各分組發表審查完竣,由各分組評選委員共同議決得獎名單。
(五)若有無法當場決定情形,經各該組出席複選委員半數以上同意者,則另安排到校實地訪視。
四、辦理時程
(一)複選計畫預定100年2月18日前正式發文公布。
(二)複選資料繳交截止:於100年4月12日(星期二)前繳交。
(三)團隊觀察期程:於100年5月9日(星期一)~100年6月3日(星期五)
(四)複選議程公告:於100年6月16日(星期四)前公告詳細複選時間、地點及上場順序。
(五) 方案發表日期:於100年7月5~8日(星期二-星期五)複選方案發表。
五、繳交複選文件規定:
(一) 繳交期限:100年4月12日(星期二)以郵戳為憑。
(二)複選文件請以限時掛號寄至臺南市安平區億載國民小學(地址:70843臺南市安平區郡平路310號)教學卓越辦公室收,寄出後請務必於3天之內來電確認。
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