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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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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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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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
「100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站(http://exc.ks.edu.tw/)
一、要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請依以下事項辦理:
〈一〉申請書請自即日起向人事室索取。
〈二〉上網填報資料:
〈1〉 填報資料時間:4/29〈星期五〉至5/12〈星期四〉
〈3〉上網填報資料時,需使用可讀取健保卡之晶片讀卡機
及本人最新健保卡,以確認使用者身分。
〈三〉 請至遲於100年5月9日〈星期一〉前,
檢附以下資料及證件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證明文件正、影本各乙份,影本請以
A4大小影印清晰〉:
1. 申請書
2. 志願表:上網填妥志願後列印出來
3.教師合格證書
4.申請介聘原因證明文件〈申請全戶戶籍謄本時間以
100.4.13至100.5.12 為限,記事不得省略〉。
5.年資證件:本縣歷年聘書、本縣歷年兼職聘書
〈年資採計至100.7.31〉
6.考績證件:本縣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94-98學年〉
7.獎懲證明:本縣最近5年獎懲令、獎狀
〈95.5.13-100.5.12期間發佈〉
8.研習證明:本縣最近5年研習資料
〈95.5.13-100.5.12〉
A、研習條
B、電腦研習時數請逕向教學組長申請列印
〈研習條及電腦研習時數由教務處合併計算後
每35小時以一週計〉
C、學分證明文件〈需檢附同意進修相關文件〉
〈1學分以18小時計〉
1. 取得較高學歷之進修學分
2. 加科登記之進修學分
3. 大學推廣部學分
4. 經政府核可民間之研習
二、相關規定及資料請參閱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