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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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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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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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人字第100022318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銓敘部函釋有關擇(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公務人員如再任學校護理人員職務代理工作,須否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一案,檢附原函影本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6月8日臺人(三)字第1000095180號函辦理。
二、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於99年5月14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中,爰教育人員部分俟立法院審議結果再行辦理。
三、檢附原函影本01,原函影本02請至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