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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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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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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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601
伍、徵件參加對象資格
一、國中組:
(一)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
(二)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學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二、國小組:
(一)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現職教師。
(二)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陸、徵件參加名額及件數限制
一、國中組:
(一)每件參賽作品之作者至多3人(含3人),且不得跨校,亦不得重複參賽。
(二)每校參賽作品以3件為限(由各校推選參加)。
二、國小組:
(一)每件參賽作品之作者至多3人(含3人),且不得跨校,亦不得重複參賽。
(二)每校參賽作品以3件為限(由各校推選參加)。
柒、辦理時間
一、報名及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0年9月30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二、評審期間:民國100年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
三、得獎名單公布時間:民國100年11月下旬。
捌、報名方式
二、繳交資料:資料於100年9月30日前一併郵寄寄達,以郵戳日期為憑。
(一)書面資料:
1、報名表一份(表1)(報名表請由第一作者切結簽名,並完成學校核章)
2、聲明與授權書一份(表2)
3、審查表一份(表3)
4、單元活動設計單(表4)、教案資料(學習單、PPT檔、圖表、圖片等)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8份供評審作業使用,且均不得出現學校名稱及參賽者姓名。
(二)電子檔一份(一式1份):請將單元活動設計單、教案資料(學習單、PPT檔、圖表、圖片、影片檔等)電子檔存入光碟(CD或DVD皆可)。
三、郵寄地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誠信教案工作小組收(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100年度全國國民中(小)學誠信融入式教案甄選比賽」。
聯絡電話:02-2725-6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