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及本縣101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本案委由平興國中辦承辦:
(一)各校教師報名時間:101年5月14日至5月31日。
(二)歷程檔案送件時間:101年9月10至9月28日。
(三)送件地點:平興國中教務處(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300號,聯絡電話:4918239轉220李雯芩老師)。
(四)參加對象:本縣之國中編制內現職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三、發表會及與會人員在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四、本案實施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