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98年10月14日台社(二)字第0980174892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主題內容:符合家庭教育法第2條之規範,即具有「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之教育活動」,且符合「祖孫共學」之精神,並能融入九年一貫課程七大領域與代間教育之教育方案徵選主題。
(二)參加對象:包含機關代表及個人代表兩類。
(三)比賽類組:分幼兒組、國小組及國中組共3類。
(四)收件方式:一律以郵件寄送件(內含紙本3份、電子光碟3份),請寄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收件人為林雅莉小姐,並請於信封註明:祖孫共學教育方案。
(五)獎勵: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其餘請詳閱比賽辦法。(六)比賽辦法及附件,可自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網站下載,網址?a href="Ghttp://www.hdfs.ntnu.edu.tw/ma" target="_blank">Ghttp://www.hdfs.ntnu.edu.tw/ma
in.php或桃園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下載,網址?a href="Ghttp://f" target="_blank">Ghttp://f
amily.tyc.edu.tw。
(七)其他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林雅莉小姐,電話(02)2366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