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ms.ymjhs.tyc.edu.tw/teach \
link to https://tyc.entry.edu.tw/NoExamImitate_TL/NoExamImitate/Apps/Page/Public/ChooseSys.aspx \
主旨:為教育部轉知銓敘部書函,有關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養育3足歲以上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公保保險費得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辦理疑義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8年10月22日台人(三)字第0980181494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暨銓敘部原書函影本各乙份,請自行下載參閱。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