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1年9月25日桃社兒字第1010056542號函
辦理、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現兒童及少年福
利與權益促進會)邀請少年代表列席計畫及本縣兒童及少
年福利與權益倡導培力少年代表遴選須知辦理。。
二、為提升本縣少年參與公共事務及表達意見之機會,引導少
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特訂定本計畫,期透過本縣各公私
立國、高中推薦,經遴選審查通過者,安排列席本縣兒童
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會。
三、旨揭少年代表預計正取9至15名,備取若干名,請各校踴
躍推薦適合人選名單,並請於101年10月15日前將報名表及
相關資料逕送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續辦。
四、經遴選產生之少年代表,將配合參與社會局規劃之培力課
程,俾利後續安排參加本會並享公平發言之機會。
五、檢送桃園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倡導培力少年代表遴選
須知(含報名表)1份,請各校踴躍推薦學生代表參與活動。
六、本案聯絡人:社會局黃詩婷小姐,連絡電話:3322101#63
17。電子信箱:104083@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