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2日臺社(二)字第1010185946號函及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9月26日北教新字第1012576398號
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增進各縣市承辦外籍配偶教育相關業務人員對外
籍配偶之輔導知能,使其轉化為可運用的活動規劃營運能
力與教學技巧,俾利學校及社區推動相關教育活動,特委
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劃於101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8
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假該府大型會議室辦理旨揭研討會
,並安排專題演講及實務案例分享等方式進行。
三、本案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本縣新移民學習中心6名。
(二)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外籍配偶家庭教育業務相關人員
3名。
(三)本縣國中、國小、幼稚園及幼兒園校長、主任、組長、
教師。
四、本局同意參與旨揭研討會之人員於課(校)務自理暨不支領
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請各單位參加人員於101年10月19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
,公務人員請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報名,教師請至教育
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亦可填具報名表(如實施
計畫附件),並逕傳新北市淡水區興仁國民小學(新北市
淡水區興仁路101巷10號),聯絡電話:02-26213783轉12
,傳真:02-26216502,e-mail:jundar111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