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99年9月6日以台參字第0990148301C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9年9月6日台參字第0990148301F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index.aspx)/法令規章/2001—2010法規命令發布分類/該部2010年發布之法規命令(標題摘要)下載。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乙份,請至桃園縣政府電子公文附件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
四、如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姚佩芬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