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職員如由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再任者,請主動跟人事室聯絡
主旨:有關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如由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再任者,應依規定主動申請,並請函送國防部或所屬司令部核認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9年11月16日局給字第0990066604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國防部原函、本案行政院原函,請自行下載參閱。
主旨:有關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如由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再任者,應依規定主動申請,並請函送國防部或所屬司令部核認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9年11月16日局給字第0990066604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國防部原函、本案行政院原函,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