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100年12月31日止,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100年1月21日台管財三字第01000850508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繼續照顧參加該基金人員,特與上開兩家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並將申辦截止日期延長1年,至100年12月31日止,目前貸款利率係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1.205%)加碼0.675%(目前利率為1.88%)機動計息。
三、檢送修正後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乙份,請自行下載參閱。